上海電力學院2014年高考招生章程
學習頻道 來源: 上海電力學院 2025-08-18 大 中 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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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一、學校全稱  | 
				
					 上海電力學院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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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二、就讀校址  | 
				
					 校本部: 上海市楊浦區(qū)長陽路2588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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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浦東校區(qū):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學海路28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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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備注:2014級本科學生學習地點在學海路28號,全部住讀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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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三、層次  | 
				
					 ■ 本科 □ 高職 □ ?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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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四、辦學類型  | 
				
					 ■ 普通高等學校 □ 成人高等學校 ■ 公辦高等學校 □ 民辦高等學校 □ 獨立學院 □ 高等?茖W校 □ 高等職業(yè)技術學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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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五、分專業(yè)招生人數(shù)及有關說明  | 
				
					 詳見各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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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六、預留計劃數(shù)及使用原則  | 
				
					 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數(shù)的1%。用于調(diào)節(jié)各地統(tǒng)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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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七、專業(yè)培養(yǎng)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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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八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 | 
				
					 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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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九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| 
				
					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和相關專業(yè)的行業(yè)標準,環(huán)境工程、材料化學、材料科學與工程、化學工程與工藝、應用化學專業(yè)色盲、色弱不。浑姎夤こ碳捌渥詣踊、自動化、測控技術與儀器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、通信工程專業(yè)色盲不取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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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、錄取規(guī)則  | 
				
					 我校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以高考成績總分為依據(jù),德智體全面考核,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如報考我校第一志愿(或平行志愿)的線上考生生源不足,則根據(jù)計劃余額,按高考成績總分,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(或征求志愿)的線上考生,以此類推。 平行志愿錄取過程中,考生進檔以后,當個別專業(yè)生源不足時,學校可以調(diào)整專業(yè)計劃,對服從調(diào)劑的進檔考生擇優(yōu)錄取。 我校專業(yè)錄取采用分數(shù)優(yōu)先的原則,各專業(yè)志愿間無級差分。如果遇到高考總分相同情況,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、外語、數(shù)學;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(shù)學、外語、語文。 報考我校英語、國際經(jīng)濟與貿(mào)易專業(yè)的考生,必須參加所在省、市、自治區(qū)組織的英語口試,口試成績在錄取時作為參考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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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一、收費標準  | 
				
					 學費標準  | 
				
					 1. 一般專業(yè):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[滬價行(2000)120號] 2. 中外合作專業(yè):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[滬教委財(2005)34號]  | 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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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住宿費標準  | 
				
					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[滬價費(2003)56號]、[滬財預(2003)93號] 、[滬教委財(2012)118號]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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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二、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| 
				
					 學校名稱  | 
				
					 上海電力學院  | 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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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證書種類  | 
				
					 修學期滿,符合畢業(yè)要求,頒發(fā)上海電力學院本科畢業(yè)證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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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三、聯(lián)系電話  | 
				
					 
 招生辦:021-35303755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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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四、投訴監(jiān)督電話  | 
				
					 監(jiān)察處:021-35304292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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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五、網(wǎng)址  | 
				
					 http://zs.shiep.edu.cn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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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六、資助學生政策  | 
				
					 學校認真執(zhí)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(guī)定,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可通過“綠色通道”申請入學,入學后可按規(guī)定申請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上海市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崗位、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。同時,學校還設立了優(yōu)秀學生獎學金、綠葉助學金及一大批電力相關企業(yè)、社會團體、個人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。 學校承諾: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而輟學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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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十七、其他須知  | 
				
					 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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